发布机构 | 区政府 | 文件编号 | |
索引号 | 371002003I0620180011 | 发布日期 | 2018/2/2 17:26:00 |
信息标题 | 环翠区2016年度捕捞渔船燃油价格补贴发放公示 |
根据威海市海洋与渔业局通知,我区现就2016年度渔用燃油价格补贴发放的相关规程公示如下:
一、补贴对象
截至2016年12月31日,中国渔政指挥系统中所属地区为我区的在档国内海洋捕捞渔船。买卖过户渔船截止2016年12月31日办结并将《渔业船网工具指标批准书》转移至我区的国内海洋捕捞渔船。
二、补贴条件
(一)所从事的渔业生产符合《渔业法》等法律法规规定。
(二)国内海洋捕捞持有合法有效的渔业船舶证书(证件)。
(三)违反《渔业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从事渔业生产的,视情节扣减补助或取消补助。违规渔船尚未处理结案的,油价补贴待违规案件处理完毕后再予发放。
(四)因违规作业被渔政、船检等部门作出暂扣捕捞许可证、禁止离港处罚的,捕捞许可证暂扣、渔船停航时间不享受油价补贴。
(五)严重渔业违规的渔船,取消其油价补贴(以后年度类同处理)。对违反《威海市渔业船舶安全管理考核办法》的视情节给予扣减、取消油价补贴。
三、补贴核算标准
根据威渔海字[2016]113号《威海市海洋与渔业局关于下发威海市国内捕捞机动渔船和养殖机动渔船油价补贴标准调整实施方案的通知》公布的《2016年度国内海洋大中型捕捞渔船油价补贴标准表》、《2015年-2019年国内海洋小型及内陆捕捞渔船油价补贴标准表》按渔船作业类型和大小分档定额设定补贴标准。
四、相关说明
根据燃油补贴发放办法要求,渔船相关证件应审验齐全方可领取燃油补贴。相关证件未审验的渔船须携带有效船舶证书先到渔政、船检部门审验后方可办理燃油补贴领取。
五、发放步骤、发放地点、时间
(一)发放步骤
由持证人携带有效的身份证原件(持证人为公司的需公司法人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公章)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领取补贴金额,经核对确认渔船船东身份信息并签字确认后由财政5个工作日内直接拨付补贴资金到持证人银行账户。
(二)发放地点:交通银行威海分行
(海滨北路34号,三角花园路口纪念塔东北角)9楼会议室。
(三)发放时间:2月9日-2月14日 上午9:00-下午3:50(节假日除外)
各渔船持证人请在有效领取期内前来领取,逾期一律暂停发放。渔船有违规问题仍未处理的,需到相关部门处理完成后,由相关部门开具处理完毕证明,再领取油补。
公示时间:2018年2月2日至2018年2月8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拨打监督电话:0631-5322942,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渔船将进行燃油补贴的发放工作。
环翠区海洋与渔业局
2018年2月2日